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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立法机构高官涉嫌隐匿漏报财产被罚又败诉

2018年09月13日 1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立法机构秘书长林锡山涉嫌隐匿漏报财产1870万余元(新台币,下同),被罚190万元,林锡山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湾行政法院9月13日认定林锡山在受贿案件中供述使用多人账户,且确实隐匿漏报财产,判林锡山败诉。

林锡山。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林锡山。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台湾高等法院3月底认定林锡山受贿2800万元,另有2.4078亿余元不明财产,依职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林锡山已上诉到台湾地区“最高法院”。

  依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林锡山原本为台湾立法机构秘书长,应向台湾“监察院”办理财产申报,但他在2012年却未申报借用他人帐户存款10笔、借用他人名义持有股票3笔以及借用他人名义的事业投资1笔,总计18702516元。

  台湾“监察院”认定,林锡山故意隐匿财产,做不实申报,罚款190万元。林锡山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指出,对比林锡山申报数据以及他在刑事受贿案件中供诉,他确有使用他人和公司账户,是公司实际负责人,台湾“监察院”因此认为他隐匿漏报财产而予以处罚并无不当,判林锡山败诉,全案可上诉。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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