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六旬男子帮女友买房 没约好就进屋休息被告偷窃

2014年12月24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六旬马姓男子与吴姓女子交往,替其付房屋头期款并购买家具,但30多岁的吴女另结交蔡姓男友。日前,马姓男子没约好就跑到吴女家睡觉,陪同吴女返家的蔡姓男子,气得报警告马是小偷。不过吴女作证没有财物遭窃,检方处分马姓男子不起诉。

  马姓男子今年9月底某日晚间,临时想要找不常见面的吴姓女友,因一时联络不上,直接前往她位于新北市的住处;马姓男子用吴姓女子给他的钥匙,开门进房,躺在卧室床上看电视,看到睡着。

  吴女与蔡姓男友在隔天凌晨2时许返家,蔡看到马睡在他与吴女使用的床上,气得大喊要报警。马被吵醒后,穿起衣服表示要离开,吴女也安抚蔡不要闹上警局,但蔡坚持报警指控马闯进他家,还将他放在房内的皮包偷走。

  检方侦讯时,马姓男子带着律师出庭,态度相当配合,承认有进入吴女家休息,但没有偷东西,不过愿意依蔡的要求给予赔偿,请求检方安排调解。蔡拒绝和解,坚持提告到底。

  检方传讯吴女作证,她说曾与马姓男子交往,马提供她买房子金钱援助,所以她把房屋钥匙给马;她表示马是穿好衣服躺在床上,当晚没有看到男友的皮夹在房间,马应该没有行窃。

  检方认为偷窃皮包一事仅属蔡姓男子单一指控,蔡没有提出其他证据,证词又与另外二人不同,认定马姓男子罪嫌不足。

【编辑:朱念】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