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福建宁德福安市前市长终审获刑10年6个月 比一审减少一年半

福建宁德福安市前市长终审获刑10年6个月 比一审减少一年半

2021年04月09日 2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4月9日电 (郑江洛)4月9日,福建宁德福安市前市长林小楠涉嫌受贿案宣判,获刑十年六个月,罚金50万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四名检察人员在该案中存违纪违规行为,检方重新更换办案人员审核并补正。2018年11月,宁德中院一审认定林小楠受贿共计733万元,判决刑期12年,罚金70万元。

  此次,福建高院二审查明,林小楠收受10名行贿人所送贿赂共计693万元,认定部分受贿事实的证据不足致量刑不当,依法予以了纠正。(完)

【编辑:张燕玲】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