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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西咸新区行政案件划归铁路法院集中管辖

2018年11月28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陕西高院:西咸新区行政案件划归铁路法院集中管辖
    图为陕西高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一辰 摄

  中新网西安11月28日电 (记者 张一辰)“实践证明,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试点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初见成效。”陕西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焦玉珍28日表示。

  当日,陕西高院在西咸新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西咸新区行政案件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

  据介绍,自2018年12月1日起,以西咸新区管委会、辖区5个新城管委会及其相应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该辖区内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及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案件,统一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上述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据了解,陕西高院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西咸新区辖区内行政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近年来,陕西法院在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自2016年起,陕西高院决定由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辖区内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两年多来,西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85件,审结14262件;其中受理行政和环境资源案件14779件,占90%。

  焦玉珍表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2017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总数位列全国铁路法院第二位,建立了“普通案件在地方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得以解决、裁判的尺度和标准得到统一、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得以树立。

  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是中国的第七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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