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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10日 1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
    与会代表合影。钟欣 摄

  中新网天津11月10日电 (记者 张道正 通讯员 郭金石)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10日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与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广平共同为专业委员会揭牌。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杨迪,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共计30余人参会。

  于文轩副会长宣读《关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设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批复》,宣布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由孙佑海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于文轩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

揭牌仪式。 钟欣 摄
揭牌仪式。钟欣 摄

  孙佑海介绍,此次成立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6位成员,他们在该领域有着的丰硕的理论建树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专业委员会将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学术交流、助力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理论提升和实践建设。

  吕忠梅对专业委员成立后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每位委员要按照各自的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开展研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讲政治,坚持政治方向,要将政治话语、政治解读转变为法律的学术话语和学术成果。第二,专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有三个,即搭建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产出一批标志性的成果,培养一批真正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做贡献的人才。第三,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专业委员会的研究课题应该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上升为理论形成制度建议或者研究成果以后,应该回到实践,引领并指导社会实践中环境纠纷的解决。希望各位学者围绕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现实需求,专注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做一些可以真正取得示范效果的制度设计,最终将它上升为国家治理制度。

  会议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文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俊艳主持。

  成立大会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与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2018年年会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研究”研讨会。(完)

【编辑:杨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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