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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破获涉案9亿元特大走私成品油案(图)

2017年09月14日 2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福建破获涉案9亿元特大走私成品油案(图)
    莆田边防支队出动船艇赶赴查缉走私油船海域。 蔡昊 摄

  中新网福州9月14日电 (黄雪玲 丁际超)14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获悉,日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联合海警部门在福建泉州、莆田、平潭等地以及周边海域同步行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成品油走私案。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99名,查获走私成品油约1700吨,打掉走贩私团伙4个,摧毁一个盘踞福建沿海的特大走私网络。

  2017年2月,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摸排社会治安时获得线索:莆田籍陈某明等人长期在沿海从事成品油走贩私违法犯罪活动,且交易频繁、数额巨大。3月1日,福建省公安厅批准先行立案侦查。期间,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内侦外调工作。

莆田边防支队官兵跳帮临检可疑船只。 蔡昊 摄
莆田边防支队官兵跳帮临检可疑船只。 蔡昊 摄

  经过近5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查清一个以泉州籍傅某被、莆田籍施某忠等人为首的特大走私成品油团伙以及周边交织错杂的庞大网络:该团伙拥有9艘“中巴”(中型油船),长期在福建沿海从事成品油走私活动,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傅某被、施某忠团伙分别通过傅某助、施某新等人向“大象”(大型油船)购买走私成品油,并使用境外账户进行结算;下线有泉州籍陈某山、莆田籍陈某明、平潭籍林某建等多个成品油走私分销团伙。

  为实现“打团伙、堵通道、摧网络”的工作目标,7月31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与海警、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召开专案部署协调会,决定在泉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联合指挥部,同时设立海上指挥部和泉州、莆田、平潭三个前进指挥部,采取海陆联动的收网方案。

泉州边防支队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 章善玉 摄
泉州边防支队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 章善玉 摄

  8月11日,傅某被、施某忠团伙再次组织多艘油船出海从事走私活动。联合指挥部经过综合研判,于当日下午16时许下达行动命令,按照既定方案全面实施收网。公安边防、海警部门出动21艘船艇在相关海域同步行动,对目标油船实施查缉;同时组织警力对前期摸排的泉州、莆田、平潭等地走私团伙主要上岸海域、地下油库、油罐车等进行拉网式查缉。此次行动共抓获傅某被、施某忠等99名涉案人员,查获涉案油船17艘、油罐车10辆,捣毁地下油库9处,扣押走私成品油约1700吨,查扣银行卡、卫星电话等物证。

  审查表明,2016年6月份以来,傅某被等人伙同施某忠等人合伙从事成品油走私牟利。傅某被团伙与施某忠团伙相互合作又相对独立,通过出资购买船或租赁船只的方式,拥有9艘“中巴”(中型油船)。这9艘“中巴”中,既有分属各自团伙、各自调度的,又有共同占股、共同调度的。两个团伙大部分时间独立运营,但因施某忠销路较广,傅某被时常将所属油船交由施某忠调配,从中抽成牟利。

  据专案组侦查员介绍,傅某被和施某忠团伙经傅某助、施某新等中间人介绍,利用“中巴”从“大象”处接驳走私油品,再按照陈某明、陈某山、林某建等下线团伙需求,分散转运、过驳给指定油船,或者近岸直接卸驳至下线指定的油库、地下油罐或油罐车。

  “从‘大象’过驳到‘中巴’,再转运、分散,这是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也是目前走私分子多用伎俩,目的就是一旦被查获,隐藏走私数量从而逃避处罚、打击。”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侦查队侦查员告诉记者。

  据前期侦查和已经查扣的证据表明,仅2017年以来,傅某被、施某忠等团伙采用这种方式涉嫌走私成品油总量达18万吨,案值约9亿元。

  目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已将此案移交厦门海关缉私局,双方共同抽调警力对案件进一步侦办。(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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