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石桥运钞车劫案开庭审理 未当庭宣判
中新网营口1月24日电(记者 宫旭)据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24日公开庭审了押运员李绪义在大石桥抢劫运钞车一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时任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金融护卫队队员的被告人李绪义预谋抢劫银行运钞车。2016年9月7日13时许,李绪义驾驶运钞车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将17个款袋、2个款箱人民币共计3500万元押往大石桥市农业银行中心库执行押运任务。
在押运过程中,李绪义故意未按规定押运路线行驶,将运钞车开至大石桥市星河国宝小区西侧路段,用事先准备的枪状物体威逼同车押运员宋某、刘某、席某、白某,抢走宋某、刘某的押运枪支,并将4人用胶带捆绑制服,后将运钞车开至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丰华颐和村小区地下停车场。
在停车场内,李绪义从运钞车内抢走3个款袋,内有人民币共计600万元,后逃离现场。被告人李绪义将所抢部分赃款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涉案赃款被全部追回,2016年9月7日,被告人李绪义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于当日上午结束,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