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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导致北京信用卡犯罪案高发 占比逾九成

2016年09月20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 于立霄)近3年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信用卡刑事案件56件,其中涉及信用卡诈骗案52件,占信用卡犯罪案件总数的92.9%。

  该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子良在20日举行的“信用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会上透露了以上数据。他介绍说,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涉及信用卡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呈现上升趋势。

  据杨子良介绍,近3年来,该院审理的信用卡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有三种,分别为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

  在信用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绝大多数为男性,年龄多在30岁以上,一般为初犯。从职业来看,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占60.3%,以农民工和无业人员为主;在有职业身份的人员中,公司从业人员占绝大多数,职业多不稳定。

  恶意透支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中最主要的犯罪情形,具体表现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透支、肆意挥霍恶意透支,导致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还逃匿、改变联系方式以逃避银行催收。

  该院审理信用卡诈骗案的犯罪数额从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属于“数额巨大”的案件28件,属于“数额较大”的案件24件。

  至于此类犯罪的主要成因,杨子良分析认为,部分持卡人主观贪图享乐,不想通过艰苦奋斗获取生活保障,而是以为恶意透支行是个人与银行间的债务关系,一旦被羁押才知事态严重。此外,银行审查和监管存在瑕疵,也为犯罪埋下隐患。

  为此,杨子良建议持卡人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理性适度办卡用卡,及时按额还款。同时,建议银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审查监控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用卡安全降低相关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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