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纪委能“捞人” 诈骗犯被判拘役4个月
中新网宁德4月11日电 (朱春粦 叶茂)谎称系纪委工作人员,可做关系帮助“捞人”,以此实施诈骗。福建霞浦县法院11日披露,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林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初,林某与连某某在微信上聊天时,得知连某某欲通过“做关系”释放被羁押于霞浦县看守所的男朋友,便化名“林晨”与连某某联系,谎称是福建省纪委工作人员,可通过关系帮助其将男朋友释放。
同年4月至5月间,林某多次以做关系为由,共计骗取连某某现金25311.8元及四条硬盒中华香烟。期间,林某还以来霞浦做关系为由,让连某某三次支付其在酒店的住宿费用。
2015年6月,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林某已退还连某某3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计25311.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林某在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