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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延津“加收”费用学校:考虑不周 款已退还

2016年03月01日 12: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新乡3月1日电(刘鹏)日前,河南延津县城北学校向成绩倒数学生加收学费,以此奖励优秀学生一事,引发相关学生及家长不满。3月1日,延津县城北学校岳校长告诉记者,加收学费一事属学校考虑不周,目前学校已将违规加收的156600元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

  据日前媒体披露,河南省延津县城北学校对成绩后十名学生收取200-500元不等费用,用以奖励成绩好的学生。据学生家长晒出的学校通知短信和收据显示,校方出具的收据收款事由仅有“加费”二字。而校方负责人则称学校系私立,加费标准是由学校董事会研究确定。

  该校加收学费一事,此间一度引起学生家长前往学校进行抗议。

  “事实就是网上说的情况,县里、教育局都已经对我们进行了处理。”1日,延津县城北学校岳校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已责成学校把所有加收的费用全部退回到学生手中,并通知家长知晓。

  “肯定不合理。”问及学校此前制定加费计划的初衷,岳校长叹言,“还是考虑不周吧,我们已全面改正,(以后工作)不断加强提高。”

  根据延津县教体局公布的调查结果,延津县城北学校根据制定的2015—2016学年新的收费标准,对每个班级前10名学生给予100-1600元奖励,对年级倒数1至240名学生分别加收200-500元,2016年春季开学后,向六、七、八年级位居倒数名次的学生分别加收费用,共收取156600元。

  依据相关办法、条例,延津县教体局对城北学校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城北学校立即退还“加收”的学费,于2月28日下午6点之前全部退回;2、责令城北学校立即全面自查,整改收费管理中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3、对城北学校乱收费行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1日上午,延津县教体局向记者介绍,事发后,该局已召开全县民办学校收费治理及教学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城北学校乱收费情况及处理决定,安排各民办学校对各项不合理收费进行全面排查整顿,杜绝按成绩收费行为,纠正一味追求成绩的错误教育观念和教学管理方法,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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