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将债主账号交给财务 骗款16余万后失联
中新网平顶山8月21日电(刘鹏 闫发)为了偿还私债,河南平顶山市某超市采购员张某竟将债主的账号冒充供货商的账号提供给财务部,且在骗得16余万元后一度与单位失联。
21日,记者从当地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张某依法获刑5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超市16万余元货款。
经查明,2014年3月份,居住在平顶山市区的39岁张某系某大型超市针织部门采购员。为了归还个人欠款,张某在给供货商结账时,先后将两位债主的个人账号冒充供货商的账号,提供给超市财务部。于是,本应通过转账支付给供货商的165113元货款,支付给了债主郝某某、马某某。此后,张某某与超市失去联系。
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