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为改善“京津冀最美湿地”生态环境 成立专项行动小组
河北衡水为持续改善“京津冀最美湿地”生态环境 成立专项行动小组
中新网衡水8月29日电 (崔志平 王鹏)29日,河北省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水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18年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持续改善“京津冀最美湿地”生态环境,该市成立了衡水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当日,宋海水就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河流管控、如何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以及实施生态治理工程等情况进行了发布。
宋海水说,经国家和省认可,2018年上半年,衡水湖4个考核断面全面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河流断面中,滹沱河临河富庄桥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滏阳河小范桥断面、清凉江连村闸断面、江江河张帆庄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标准要求,子牙新河献县闸断面、滏东排河田村闸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宋海水称,2018年,该市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为契机,在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础上,将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作为突破口,先后组织开展4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2次强化整改工作,制定全市饮用水源地(水源环境)问题清单,完善资料档案。
宋海水表示,衡水湖是一盆静水,严格意义上说是一个不流动的水体,只进不出,水质受到温度、引水水质、内源污染、人为活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水质极不稳定。虽然目前衡水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依旧存在个别月份单项监测因子指标超标现象。为持续改善“京津冀最美湿地”生态环境,衡水市政府成立了衡水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衡水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引、控、管”为着力点,重点推进引水补水、河湖岸线管理、河流综合治理、湖区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构建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系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