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半年立案公益诉讼220件
中新网杭州1月17日电(见习记者 胡哲斐)17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7月1日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7件,立案公益诉讼220件,进入诉前程序201件。在已进入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件,占99.5%。
“案件覆盖全省89个县、市、区和法律规定的四大领域,数量居全国非试点省份的前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在发布会上说,浙江全省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初步形成,一批时间跨度较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利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中国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建立,规定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浙江全省共办理相关案件126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2.7%;督促处理固体废弃物8.5万余吨,清理非法垃圾堆放点6.3万余平方米,对500余吨危险品作无害化处理;督促整改非法占用的农耕地8.4万余平方米,补种树木8万余棵、放流鱼苗10万余尾。
如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检察院针对浙赣两省交界处千余桶危险化学品出现渗漏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多部门跨省联动,消除了钱塘江源头重大环境污染隐患。
此外,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浙江共办理相关案件12件;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目前共办理相关案件63件,为国家挽回损失近1.5亿元。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浙江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放在诉前程序。“只有经过诉前程序,损害公益行为仍然得不到纠正的,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杰说,大部分案件都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既提升了检察监督实效性、及时性,又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民生民利。
数据显示,半年来,浙江省162件回复期届满的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152件,占93.8%,较好地促进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四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努力创造浙江经验,打造浙江品牌。”高杰如是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