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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显成效

2017年04月17日 1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显成效
    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接待民众来访。 王加军 摄

  中新网青岛4月17日电 (记者 胡耀杰)记者17日来到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走访了从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评选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十个获此殊荣之一的基层检察。该院设立的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效果显著,并探索形成“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检察方式。

  一提到检察院,民众第一反应是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以及依法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进行侦查等,很难会联想到检察机关也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中,运用打击、监督、预防等多元化手段和有关部门一起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设立安全生产检察室,是2013年发生‘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之后。”黄岛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张金实认为,这是为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黄岛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迟东军介绍说,安全生产检察室与该院预防部门合署办公,对内实行预防牵头,侦监、反渎、民行、派出检察室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一体联动;对外实行检察机关牵头,多家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联席联动。由此,诞生了“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

  从约谈企业负责人、监督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到立案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再到介入事故调查,黄岛区检察院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不仅完善了当地安全管理制度,而且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治理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自2014年底成立以来,安全生产检察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次;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5人,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的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19件19人,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预防宣讲26次,受教育的人数达到1800余人;与辖区办事处打造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并监督整改安全生产隐患20余处,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条。(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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