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建立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中新网沈阳3月2日电 (记者 沈殿成)3月2日,沈阳市法库县召开“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发布了法库县《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近来,类似的会议在沈阳各个区县接连召开,因为近来“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已成为当地一项重要的活动。
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是沈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
按该活动的规划,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将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群众参与为核心,以培育精神为根本,以奖励优秀为动力,以项目活动为载体,以分类统筹为手段,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实践探索,在创新体制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壮大基层骨干、塑造共同精神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到2020年,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沈阳特点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中,沈阳市将在每个区县(市)选取不同类型的社区(村)先行试点,今年7月开始实现由局部试点向全市推广。
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活动,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是积极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其核心是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形成各主体合作、多手段统筹、全方位互动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3月2日的会议上,一位法库县的官员表示,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有利于推动政府思维习惯从“行政命令”转向“民主协商”,角色定位从“包办者”转向“引导者”“参与者”,实现社会建设理念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加快形成政府、社会和居民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机制,对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