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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2015年03月05日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3月5日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新社发 杜洋 摄  


视频:俞正声与宗教界委员共商国是  来源:央视综合

  今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各位代表!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特色村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好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幸福安康。

  李克强: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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