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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上海将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意见作为选拔必经程序(5)

2015年01月29日 1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十二)关于有的部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有的单位处、科级非领导职数超配问题。一是限期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核查统计,要求存在超配干部的责任单位制订严格的整改计划,明确每年消化的额度,于2016年底前完成整改。如当年需提任干部的,必须在超额完成本年度额度后才能提任。同时,加大对挂牌单位配备整套班子或正职及执纪执法、垂直管理单位超配干部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干部,对存在的问题纳入整改计划。二是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核定职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市级机关“三定”方案,严格核准领导职数,对区县及市级机关开展实地核查。加强机构编制检查立法调研,研究制定《上海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本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配备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指导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岗位领导职数,要求事业单位不得设置非领导职务,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设置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并实施聘任。三是加强对违规问题查处和追究问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把执行编制职数管理规定情况列为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有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配备干部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有的单位擅自设立编制名称之外职务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明确要求违规设立的编制名称之外职务一律撤销、整改消化。目前,65家单位已全部撤销违规设置的处长助理、副总经济师等编制名称之外职务,并免去相关人员所任职务。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吸取教训,今后凡违规设立编制名称之外职务的一律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关于个别部门突击提拔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纠正违规用人问题。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突击交流提拔的干部逐一甄别处理。对党组会议未达到规定人数讨论提任的干部撤销任职决定,对没有实行任职试用期的干部进行重新考核,对多报干部职数和违规设置职务名称及机构问题进行纠正,废止处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年龄一刀切规定,对破格提拔的处级干部没有进行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进行补报告,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再重新任命。

  二是开展责任追究。对主要责任人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开展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协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在党组会议上作深刻检查,组织人事处处长作书面检查并调离岗位。

  三是规范责任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党组先后召开三次会议进行深刻反思,制定和修订《关于加强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制度》等,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四是开展全市通报。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党组违规用人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积极主动查找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加强对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严肃追究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十四)关于领导干部退休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执行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管干部达到任职退休年龄的,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免职或退休手续。规范市管干部退休审批权限,正局级干部(或相当)、党政机关副局级干部免职退休由市委审批;归口管理的、市委已批准免职但按有关规定延长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副局级干部退休由市委组织部审批。二是每半年对即将到龄应按规定办理免职或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进行梳理,每季度对到龄应办退休手续的干部进行汇总,向有关单位了解办理社保退休手续情况,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14年10月1日以来,按照市管干部任职年龄的相关规定,市委已审批到龄的66名市管干部退休手续,还有12名将于近期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目前,全市处级以下干部的退休审批工作已正常化、规范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处级及以下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第二个月起,停止缴纳社保金。

  关于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社团组织兼职较多,个别人还兼职取酬问题。一是规范企业兼职管理。研究制定《市管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审批备案工作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到企业任职有关问题处理意见》,认真清理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漏报人员,要求及时进行纠正,现已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对前期明确不再兼职的271名干部,要求相关单位抓紧办理免职、辞职手续。二是规范社团兼职管理。制定《退(离)休市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需要规范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退(离)休领导干部对象范围,确保规范清理工作严谨合规进行。全面梳理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对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职但符合规定的,限期履行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辞去所兼职务。对经批准兼职的,对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及是否取酬等进行审核并予以规范。

  (十五)关于对个别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对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孙联生,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松江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万曾炜等4名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开展倒查。从调查情况看,尽管未发现提任过程中相关部门及经办人存在违规违纪或失职等问题,但从上述4名人员考察情况看,对市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解决好干部考察中容易出现的失真失实问题。

  二是加强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了解和干部任职前考察,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加强对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了解,切实在识准人、用好人上下功夫,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不如实报告,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等,严肃追究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干部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工作。在干部任职前,向市纪委详细了解有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对干部使用或处理的建议。对市纪委回复收到来信、举报,有可查性但目前未查,以及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的,坚决暂缓进行考察或暂缓办理有关任职手续;对市纪委回复不宜使用或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必要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三是研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干部,研究建立倒查机制,逐项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情况,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情况,对任职人选廉政把关情况,对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界定相关人员责任,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倒查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十六)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信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问题。一是立即对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情况进行核查和整改。对个别市管干部档案材料存在缺考察材料和学历材料问题,查证补齐相关材料。二是开展市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审核干部793人,计划2015年3月全部完成。三是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制订《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3月前对全市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开展档案专项审核,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按管理权限核查并补齐本单位所管干部档案。

  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确问题。一是针对市管干部,对拟提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认真核查。2014年,共对345名拟提任市管干部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比对,对104名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其中申报不一致的情况,要求认识后再补充书面说明。结合市委巡视对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对其中漏报或申报不一致的情况,要求认识后再补充书面说明。二是针对非市管干部,2014年共对1705名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比对,对其中报告不完整或填报不一致的情况,进行约谈或要求补充书面说明。结合市委巡视对部分非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核查比对,对其中报告不完整的情况,进行约谈,要求其对漏报或填报不一致情况认识后再补充书面说明。

  此外,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收到的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反映上海市管干部相关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查办。目前,市纪委已对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问题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问题线索有的已进入初核程序,有的将转立案调查,依纪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等。

  对处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市纪委已进行集中梳理,对移交各区县、委办局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明确办理方式、办理节点等要求。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层干部贪腐及反映问题比较明确集中的线索,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同时,通过组成综合调查组等方式,着力在重点初核件上争取突破,努力提高查实率、增加立案数。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中央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推动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牢抓住作风建设方面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认真具体地一项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纠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要求,着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通过正风肃纪,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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