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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男子马来西亚遇害案被告被判三年四个月监禁

2019年04月01日 17: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吉隆坡4月1日电 (记者 陈悦)在检方更改起诉罪名后,朝鲜男子在马来西亚遇害案被告段氏香4月1日被马来西亚法院判处三年四个月监禁。段氏香当庭表示认罪。

    资料图:朝鲜男子马来西亚遇害案的新闻。
    资料图:民众观看朝鲜男子马来西亚遇害案的新闻。

  越南籍女性段氏香原是以谋杀罪被起诉,按马来西亚法律,一旦罪名成立,她可能会面临死刑。当日上午,检方在法庭上申请更改起诉罪名,改以“以危险武器致他人受伤”起诉段氏香。

  段氏香在听取更改的诉状后,当庭表示认罪。

  段氏香和印度尼西亚籍女性西蒂·艾莎此前被马检方指控与4名在逃嫌疑人一同于2017年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谋杀一名朝鲜籍男子。马检方已于今年3月11日撤销了对西蒂·艾莎的指控。(完)

【编辑:郭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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