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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将刊宪 民众感染寨卡病毒须呈报传染病

2016年02月02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链接:寨卡病毒小科普  来源:央视新闻

香港政府将刊宪民众感染寨卡病毒须呈报传染病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右三)主持会议,与医疗卫生部门和专家讨论寨卡病毒的防控措施。(图: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5日将刊宪,将寨卡病毒感染列为法定须呈报传染病,同日生效,以加强监测这种蚊传疾病。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1日早主持跨部门会议,与卫生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的代表及医学专家讨论,香港应对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总监梁挺雄会后在联合简报会上表示,中心至今没有录得人类感染寨卡病毒个案,也没有发现主要病媒埃及伊蚊。然而,其他种类的伊蚊,如本地常见的白纹伊蚊也可能是病媒。

  他说,由于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患者感染后未必会出现病征,但病毒短期内仍会留在血液中,如再被本地白纹伊蚊叮咬,病毒会在香港传播,建议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港后14天内,即使没有病征 ,也应继续使用驱蚊剂,避免被白纹伊蚊叮咬,减低病毒在港传播的机会。怀孕妇女如非必要,应考虑延后到访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

  蚊传疾病跨部门统筹委员会5日将召开会议,跟进控蚊措施,特区政府还会加强与内地和澳门的通报。港口卫生处已加强港口卫生措施,并透过旅游业界提醒旅客注意风险。

  由于寨卡病毒也会透过血液传染,医管局会暂缓接受曾于28天内前往寨卡病毒爆发地区人士捐血,并会与妇产科专科学院商讨制订对孕妇的临床指引。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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