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厦门被征地农民“老无忧” 可享月均退休金1175元

2014年08月08日 1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厦门8月8日电 (记者 龙敏)“亲生儿子都不如‘政府儿子’,”今年71岁的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寨后村村民颜忠贤8日于此间说,从2012年开始领取退休金,当时每个月757元,现在每月都可领1349元,和老伴两人一个月能领2700多元,日子过得还不错。

  因应城市快速发展,昔日的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寨后村,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不少企业纷纷进驻,亦有不少土地被征。而颜忠贤就是被征地农民之一。

  颜忠贤告诉记者,刚被征地时非常迷茫,不知道能靠什么生活,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种地。尤为特殊的是,村中年轻人可以去附近工厂当工人拿工资,年纪大的老人却没办法赚钱。

  据厦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冯波介绍,从2005年1月正式实施的厦门市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不同年龄段的实际。

  对于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因这部分人群几乎没有就业空间又是农村中最急需解决生计的特困群体,厦门市规定,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冯波表示,厦门市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低门槛”准入,多档次选择,保障每个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都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金。

  颜忠贤正是受益者之一。他说,以前村中老人即使70岁仍在田里种田,如今却都是在家门口泡茶聊天;以前都是等着逢年过节孩子给红包,如今都是去银行取退休金。

  由中国官方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均专门提及“老年人的权利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柳华文表示,这体现了中国官方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权利的决心。

  据厦门市人社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厦门市已有10.67万名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其中9.09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每人月均退养金达到1175元。(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