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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要求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不少于两件

2014年07月17日 1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四川明确要求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不少于两件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表彰会上讲话。 安源 摄
表彰会现场。 安源 摄
表彰会现场。 安源 摄

  中新网成都7月17日电(安源付敬懿)17日,第三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议在成都举行,唐朗军、张芙蓉等10位律师获此殊荣。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会上明确要求,四川省的律师每年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两件。

  据了解,“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自2010年启动以来,已连续举办三届。本次活动历时4月,经过公众网络投票、严格评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后,评选出唐朗军、张芙蓉等10位“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

  “不仅要帮助职工维权,更要让中小企业建立好劳动关系。”杰出律师唐朗军表示,12年的维权工作中,接待职工来访2000余人次,办理了80多起省际、城际间维权案,在帮助他们的同时也收获了自己心灵的慰藉。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省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法律援助的队伍中,仅今年上半年,就为26000多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讨回欠薪、工伤赔偿共计3.5亿元。

  “四川省13000多名律师都有要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李仲彬指出,法律援助服务已纳入法律服务行业考评,每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2件,并需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表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希望律师能积极学习、司法部门和律协能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工会也会通过在县以上地方普遍建立律师团、探索在川籍农民工较集中地方委派维权律师等方式提供更多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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