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文物大省山西向文物犯罪“亮剑”

2018年04月04日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太原4月4日电 (记者 宋立超)山西省公安厅4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山西省政府部署,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三年专项行动。据介绍,此次山西省官方将文物安全工作上升到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山西振兴崛起负责的战略高度,力度空前。

  山西是中国文物大省,历史遗存丰富,分布点多面广。在该省5387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2处,位居中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66处。

  据山西省公安厅有关部门介绍,2017年,该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23起,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87人。2018年第一季度,又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7人,追缴各类文物1710件。

  警方表示,受高额暴利的驱动,近年来盗掘、盗窃、倒卖文物的案件在山西各地还时有发生,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对此,山西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文物安全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晰保护责任,强化安防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4日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时要求,山西各级公安、文保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保护文物和开展好打击文物犯罪的历史责任。

  刘新云指出,此次专项行动要明确打击重点,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警方要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举报犯罪线索;要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实行重大文物案件,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牵头主侦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文物管理部门大要案件督办机制;要按照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深挖案件和“保护伞”的工作要求,实施全链条打击。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山西各级各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和整治合力,同时强化文物安全基础工作,严密防范文物犯罪。(完)

【编辑:史建磊】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