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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俱乐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 最高扣15个联赛积分

2018年02月12日 1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中国足球协会网站消息,足协今日发布《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对于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中国足协对该俱乐部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最高将扣除15个联赛积分。

资料图:足球运动赛场。<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翟羽佳 摄
资料图:足球运动赛场。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补充规定》提出,对在转会过程中,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节费用。

  《补充规定》明确,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租借变转会”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该球员后,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节费用。

  《补充规定》强调,对于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中国足协对该俱乐部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最高将扣除15个联赛积分。

  《补充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施行。对于在2017年夏季转会期内俱乐部办理球员转会和租借过程中,存在本规定之情形,按照本规定执行。

  《补充规定》涉及了支付违约金、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后自由身加盟、租借变转会等转会操作方式,并强调将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核俱乐部提交的相关材料。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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