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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体人发布马英九负面言论 更一审被判赔160万台币

台媒体人发布马英九负面言论 更一审被判赔160万台币

2019年11月06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媒体人吴子嘉2014年指称,顶新魏家捐10亿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给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认定吴子嘉未经查证,判须赔偿160万元,全案可上诉。

资料图:马英九。<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宇 摄
资料图:马英九。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刊报道歉部分,台湾“最高法院”2019年3月初判吴子嘉必须在3家电子报上刊登道歉声明确定。

  这起案件源于2014年10月15日,吴子嘉在某电子报上撰写一篇标题为《吃顶新黑钱,马英九准备坐牢?》的文章,提及“马团队在大选竞选期间,曾收了顶新魏家逾10亿的政治献金”、“吃顶新黑心钱的马团队,恐怕要做好坐牢的准备”,遭马英九方面求偿。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调阅特侦组签结,马英九被告发涉嫌违法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案的资料,发现马英九并无具体犯罪事证;另调查吴子嘉提供的新闻报道等资料,认为可信度甚为薄弱。

  一审认为,吴子嘉未经查证,就在电子报发表这篇言论,供不特定多数人阅览、转载,导致马英九名誉严重受损,审酌两造身份、地位,马英九求偿300万元过高,应减为180万元较为适当;二审也判决维持180万元赔偿金额。

  经上诉,台湾“最高法院”2019年3月认为,一审认定吴子嘉故意侵害马英九名誉而判赔180万元,二审改认定吴子嘉是重大过失,两者程度有别,但金额相同,二审未清楚说明理由,因此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高等法院更一审合议庭认定,吴子嘉为重大过失,今天判他须赔16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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