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泼硫酸、带斧头尾随女友要求复合 台一男子被判刑

2019年07月29日 1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男子黄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带着硫酸、菜刀、铁锤、斧头骑车找女友,冲撞女方汽车,并拿出硫酸朝她泼洒。黄某一、二审均依重伤未遂罪被判囚4年2个月,经台湾“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维持判囚4年2个月。

  2017年11月12日,黄某尾随女友至桃园杨梅,冲撞女友的车后朝女方脸部、身体泼洒硫酸,造成女方脸部、右胸口、双上臂、双下肢灼伤,被害人逃到附近便利商店求救并报警,经紧急送医才幸免于难。

  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黄某,不过桃园地院、高院前审都认为黄某不构成杀人未遂罪,并更法条为重伤害未遂。不过台湾“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厘清被害人所受的伤害是否达到重大且难治程度,这与被告是否成立重伤既、未遂非常相关,因此发回更审。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开庭时,黄某称当时双方是在沟通“复合”,拉扯中硫酸不小心喷溅,并不是故意要杀人、让女友受伤,愿赔偿800万新台币换取轻判,以早日回归社会。

  但被害人不接受“不小心”的说法,强调他当天不只带硫酸,还有其他凶器。黄某更一审仍维持判囚4年2个月。

【编辑:李雨昕】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