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大学生性侵校友拍照炫耀 被揭恶行判刑4年

2014年12月09日 1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大学生陈某两年前与女校友上夜店,结束后“扛尸”(女生醉倒被扛走)回宿舍拍下裸照及性侵,事后还传照片给3名朋友炫耀,其中一人不忍女方受辱揭露恶行,高雄地方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陈男徒刑4年2月,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

  当年20岁的女受害者,事后留下心理阴影,称自己没事只想吃,2年暴肥15公斤。

  判决指出,2012年10月10日晚,陈男、女当事人,另一对情侣,4人在夜店狂欢后共乘一部出租车离开,情侣下车后,陈男见女当事人喝得烂醉如泥,直接将人带回宿舍。

  陈男脱去女方衣裤用手机拍下10多张照片,隔天遇到3名朋友分享淫照,其中一名男同学见女方2个月没任何动作,向她揭露陈男恶行。

  法院审理时,陈男说未违反女方意愿,是对方自己走上他房间。并称对方意识清醒,没有因为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

  女学生则说,这是她这辈子第2次喝酒,想到妈妈曾告诉她不要去夜店,受辱后更不想让人知道。

  女学生原想隐忍,直到男学生挺身而出告诉她被拍裸照,拿给她看并愿意作证才报警。

  法院审酌陈男否认犯行,犯后还狡辩丑化对方,依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2月,3次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此部分可易科罚金)。

【编辑:温雅琼】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