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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两部委: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0年02月16日 1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统筹调度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社会办医不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类别规模,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

资料图:武汉新冠肺炎患者转院治疗,医护人员正在工作 。安源 摄
资料图:武汉新冠肺炎患者转院治疗,医护人员正在工作 。安源 摄

  《通知》指出,切实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工作。社会办医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开设发热门诊的要规范设置管理并确保有效运行。接诊要注意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发热患者要做好隔离处置工作,疑似和确诊患者要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及时处置或转运救治,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纳入定点医院的社会办医,要选派技术骨干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工作,对于重症、危重病例,本单位不能满足医疗救治要求的,应尽快转运到其他救治力量更强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不宜转运的,应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专家力量给予指导支持。要切实做好日常诊疗管理,重点加强门诊预约、网络/电话咨询、手术择期、严格住院患者及家属管理等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通知》提出,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社会办医要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根据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制定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和工作流程。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严格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要加强门诊和病房管理,有关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患者,避免人员聚集。要加强医务人员调配和医用物资储备,正确使用医用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通知》要求,强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通过APP、第三方平台等形式,围绕新冠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方案、医疗机构内感染和个人防护、病例转运、患者费用保障政策等内容,对社会办医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于医疗服务能力有限的社会办医,可组织专家进行定点指导。社会办医要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等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的培训。

  《通知》指出,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统筹调度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加强宣传倡导工作,鼓励社会办医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持续不断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社会办医不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类别规模,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用物资调配储备,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等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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