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在公园聂耳铜像旁摆不雅动作拍视频 被行拘5日

2019年09月02日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2日电 近日,一女子在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一处聂耳铜像旁摆出不雅动作,引发舆论关注。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官方微博1日发布通报称,警方对普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雅视频,目前普某某已被送至红塔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普某某指认现场照片)
(普某某指认现场照片)

  通报称,8月31日16时许,普某某(女、52岁、昆明晋宁人)在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一处聂耳铜像旁一边播放动感音乐,一边围绕聂耳铜像摆弄不雅动作,普某某让人帮其录制视频并将视频通过短视频平台APP上传到自己的账号,在短时间内视频播放量超过4300次并有超过40条评论,其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

  相继收到多名网友举报后,玉兴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31日23时许在红塔区玉河巷一出租房内将普某某查获,并在普某某的手机上发现其组织拍摄并发布的视频,普某某在被查获后对其侮辱聂耳铜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对普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雅视频,目前普某某已被送至红塔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民在上网时要依法自律,不要做出类似普某某的荒唐行为。对于侮辱革命先烈等违法行为,警方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编辑:郭泽华】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