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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三年办结执行案近180万件 将再掀“执行风暴”

2019年06月12日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东法院三年办结执行案近180万件将再掀“执行风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通气会 索有为 摄

  中新网广州6月12日电 (索有为 曾洁赟)“南粤执行风暴”将再度掀起,广东法院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将进入“快车道”。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广东法院将集中6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要求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打一场清理执行积案“歼灭战”。

  据悉,三年来,广东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近180万件,居全国第一,执行到位金额3120亿元,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司法统计表明,广东法院执行案件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今年1-5月份,全省法院执行收案39万余件,同比增长12.85%。

  根据活动安排,广东高院要求通过强化繁简分流、快速执行、事务集约等举措,遏制存案上涨的苗头。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建立分层级执行“清案台账”,加强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的监管,加大清理力度。

  为确保取得成效,广东高院“主动加码”回应社会关切,在最高法院监控的四项核心指标基础上,将“失信名单撤销率”“实际到位率”等共15项指标纳入考核监管范畴。同时,要求对查控的各类财产进行集中管理、监控,已查封进入执行程序超过6个月未处置变现的标的物尽快推进评估、拍卖。

  广东高院副院长胡鹰向媒体通报了多项“刚性要求”。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要求除确有合法原因不能清场的,对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拒不退场的,应强制清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责任。统一失信限消措施适用的标准,全面实行“一案一审查”,确保纳入失信和限制高消费实现“零差错”。胡鹰称,要全面落实善意执行理念,尽最大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气会上,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胡志超通报了十大执行攻坚案例,案例涉及协同执行、依法处置境外房产、联动查控老赖、腾退清场等多个方面。

  法院披露的冯某与孔某、雷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孔某、雷某夫妻二人应向冯某偿还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广东冠某实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孔某、雷某及广东冠某实业公司未如期履行,冯某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查实,被执行人孔某已逃往国外,其名下财产因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暂无法处置。为防止雷某出境逃避债务,执行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2014年,雷某出境受阻,遂向申请执行人冯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再次下落不明。执行法院研判雷某可能在香港有房产,遂指导冯某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执行,并顺利查封了雷某在香港的房产。同时,执行法院依法连续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防其出逃。2016年,雷某再次被边检机关拦截,执行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并告知雷某其丈夫孔某已另结新欢。雷某抗拒执行的心理防线崩溃,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出售名下位于香港的一套房产,偿还了全部债务。(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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