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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3年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逾14万件 同比增长62%

2019年06月11日 16: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6月11日电 (记者 刘相琳)记者11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6年5月重庆成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以来,该市法院共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141255件,同比增长62%,保全金额1944.41亿元。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较好实现了审判实务集约化,保全工作专业化,诉源治理便利化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介绍说,长期以来,当事人在诉前、立案、审理后执行前等阶段申请民事财产保全,分别由法院不同部门审查,保全标准不统一,难以满足“快审快裁快保”要求,既占用法官审判精力,又无法保障保全效果,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该市三级法院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将分散于各业务庭的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交由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统一办理,归口执行局代管。

  经过三年不断规范和发展,依托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重庆法院统一建立保全机构,统一配置保全权能,统一保全办理流程,统一保全监督机制,统一保全管理体制,统一建设保全队伍,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民事财产保全集约办理架构。

  苏福说,财产保全既要审查裁定又要执行实施,占用法官大量的审判精力和时间。改革财产保全司法资源配置,优化财产保全流程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难题。重庆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坚持“诉保分离”理念,保全中心统一办理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执行前、仲裁四类保全案件,将“审查、裁定、执行、复议”整合在一起,使法官集中精力专注审判,提高审判案件质量。

  据介绍,财产保全工作集约办理后,财产保全事务处理不但更加迅速,而且避免出现案件流转过程中未及时衔接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害。重庆全市法院诉讼保全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5日,基本实现区县内2日、区县外3日、市外7日内完成保全;经保全的诉讼案件审判周期缩短约10日。

  苏福表示,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运行后,诉前财产保全更好地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重庆全市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办理诉前保全案件38139件,有9535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再起诉,诉前保全不起诉率约25%。这有力地推动了“诉源治理”,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当事人的利益双赢。

  从诉讼财产保全成效来看,经保全的诉讼案件,被保全财产当事人和解结案的意愿增强,与对方和解的态度更加积极。苏福透露,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起诉方主动撤诉的情况大量出现。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运行以来,经保全的诉讼案件主动撤诉率达12%。财产保全促成诉讼和解调解,更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审理周期随之缩短,司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得以更好发挥。

  苏福表示,民事财产保全集约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快速有效地控制财产,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有财产可执行、快捷高效兑现。经保全的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33.6%,执行时间平均缩短22天,民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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