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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伟、钱国超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06日 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伟、钱国超提起公诉。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资料图。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依法向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伟在担任中共白山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拨付财政资金,致使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江苏省旅游局原局长钱国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钱国超利用担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江苏省民防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拨付、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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