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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掩护”17码车速 “蒙面司机”包裹车牌被扣17分

2018年11月13日 1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为“掩护”17码车速“蒙面司机”包裹车牌被扣17分
    图为违法货车 绍兴高速交警 摄

  中新网绍兴11月13日电(见习记者 项菁)高速公路上,不仅超速会被处罚,低于最低限速亦会被监控记录。在浙江绍兴高速路段,每小时17公里车速的“蜗牛”货车驾驶员小汪(化名)为了躲避监控,不仅用毛巾遮挡牌照,还用毛巾将自己的脸包裹……日前,“蒙面司机”已被交警扣除17分驾照分。

  据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为低速驾驶,在G15W常台高速江苏方向280公里附近被监控拍摄,并被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绍兴支队交警(以下简称“绍兴高速交警”)发现。交警介绍,这辆车的车牌被一块毛巾全部遮了起来,车上的驾驶员小汪,竟然也用毛巾将自己的脸完全裹住。

  交警称,小汪驾驶货车经过绍兴辖区时发现,高速公路的不远处安装有摄像头。因货车本身原因行驶缓慢,为了躲避低速被罚,小汪便将车停在摄像头前方的一个停车带内,让随行驾驶员小魏(化名)用毛巾将前面的车牌号盖住,而小汪则用另外一块毛巾将自己整个面部完全裹住,只露出双眼。随后,小汪驾驶车辆以每小时17公里的车速缓慢开过了监控路段。

  心存侥幸的两人以为遮住了车牌和面部,就可以逃脱处罚。不曾想到,绍兴高速交警在检查监控拍摄的照片时发现了该车辆的异常。通过调取整个路段的监控,比对这一时间段辖区经过的2000余量大货车照片,交警最终查得该货车的车辆信息,并锁定了两位货车驾驶员。

  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低速驾驶以及用毛巾盖住面部造成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小汪最终受到扣除17分驾照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一经查处,轻则扣除12分驾照分,重则拘留,因此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规,不能有侥幸心理。(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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