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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为民营经济构建“1+X”司法保护机制

2018年08月02日 1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重庆高院为民营经济构建“1+X”司法保护机制
    图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高院供图

  中新网重庆8月2日电 (记者 刘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构建“1+X”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以吸引全球投资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说,重庆法院每年审理的80余万件案件中,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占据“半壁江山”。2017年1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高院)与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6条司法保护措施(简称“16条”)。在实施过程中,重庆法院总结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就是“16条”。“X”就是以“1”为中心,构建包括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在内的实战体系。

  除已实施的四项机制外,2018年下半年,重庆高院拟再推五项“X”机制,打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升级版。其中重要一项是建立重庆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

  作为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的重庆正在建设中国内陆开放高地。而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重要保障。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指数体系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其中与法院相关的有“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中小投资者保护”三项。

  黄明耀说,重庆可参照该指数体系与法院相关的内容,围绕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简易程序的可得性、案件分配规则、法院自动化等要素,探索构建重庆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并适时向全社会公开,以稳定、公正、透明、与国际接轨的司法环境吸引全球投资者到重庆投资兴业。

  “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重庆高院还将推动建立涵盖地方立法、司法、行政在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数体系,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黄明耀说。

  此外,重庆高院将推动设立破产处置专项资金。黄明耀告诉中新网记者,有的民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已没有经费选任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将为其解决这部分费用。这有利于民营企业重整、释放优质资产。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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