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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山:影视剧组万山拍摄可获奖励

2017年11月11日 18: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贵州万山:影视剧组万山拍摄可获奖励
    2017华语微电影暨首届“我的乡愁”主题微电影展映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朱砂古镇举行。 万轩 摄

  中新网贵州万山11月11日电 (杨云)11月11日,2017华语微电影暨首届“我的乡愁”主题微电影展映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朱砂古镇举行。万山官方公布《铜仁市万山区关于影视剧组来万山拍摄奖励办法(试行)》,对取景万山的影视剧组实施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00万元。

  据了解,万山官方对影视企业、影视剧组电影及电视剧、新兴媒体原创作品、电视纪录片,大型综艺节目等来万山拍摄创作进行奖励,并出台了电影作品在全国知名院线首映,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奖励;票房达到3亿元以上的,再给予500万元奖励等一系列奖励措施。

铜仁市万山区风景。 万轩 摄
铜仁市万山区风景。 万轩 摄

  “矿产资源挖完了,资源下面的文化还在。”万山区委书记田玉军认为,“而文化恰恰是旅游业的‘根’与‘魂’,两者相互融合,能产生1+1>2的效应。”

  《铜仁市万山区关于影视剧组来万山拍摄奖励办法(试行)》中,企业投资影视项目和落户万山拍摄制作影视的企业,来万山进行拍摄制作影视作品的影视剧组或影视公司,为万山积极对接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万山注册的影视演员培训机构等将成为奖励对象。

  万山官方表示,影视企业申报奖励时间按年度予以执行,其他条款奖励在作品上映或播出后以及大型活动成功举办后三个月内予以申报,《奖励办法》从2017年11月12日起开始施行。(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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