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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县“7.19”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被刑拘

2017年07月21日 13: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荣县7月21日电 (刘刚 胡家维)记者21日从四川自贡市荣县警方证实,致1死2伤的荣县“7.19”交通事故案逃逸肇事者已归案。目前,肇事者蔡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还对其违法行为立案侦查。

  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日晚间再次发布案件情况通报:2017年7月19日20时50分,蔡某某(男,29岁,荣县保华镇人)驾驶川Cxx512号白色大众小轿车,从荣县新城望景路,经西门桥、环城西路驶往双溪水库方向。20时57分,行至环城西路(原榨油厂外)时,与一辆红色小轿车挂擦后,又与一辆相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车人黄某(男,26岁)、乘车人黄某某(女,4岁)受伤,乘车人林某某(女,47岁)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蔡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据介绍,在热心群众大力支持下,荣县交警大队于案发当天23时37分,在铁厂镇路段将肇事车辆查扣。20日8时许蔡某某归案后,交警部门立即提取了蔡某某血样、尿样送检,查证其是否涉嫌“酒驾”、“毒驾”,并对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蔡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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