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乘客不慎打开飞机安全门 警方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2015年03月15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5日 (记者 王小军)15日,记者从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获悉,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处理一起旅客打开飞机应急安全门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2015年3月14日17点50分左右,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接到乌鲁木齐机场现场指挥中心指令,有旅客在UQ2505航班上打开应急安全门。接报后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民警立即前往15号廊桥,到达UQ2505航班后经对UQ2505航班机组人员及相关旅客调查询问确认是15排E座的旅客打开应急安全门,遂将该旅客带回公安局审查,

  经审查,该旅客姓名,熊某,年龄42岁,同行妻子李某,其刚上飞机坐在座位上(15E),还没坐稳,为进一步坐好,就顺势拉了旁边窗户上的把手,以为那是像公共汽车里的扶手,没想到把应急安全门打开了,当时并不知道那个把手是打开应急安全门的把手,同时熊树超还说自己以前也坐过飞机,并没有坐过应急安全门的座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