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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地部门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

中国军地部门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

2020年01月08日 2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自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通知》重点对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离队报到接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手续的办理等5个具体问题作出明确和规范,并统一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等6种文书式样。

  根据官方政策解读,制定出台《通知》出于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通知》针对当前军地在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一些难点、断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进一步压实军地责任,增强刚性约束,加强业务衔接,对于提升工作的严肃性和协同性,健全军地移交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是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层面围绕退役士兵安置出台了一些法规政策,但由于部分规定比较原则,政策效果没有充分释放;有的地方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程序不严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需要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逐步提高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此外,《通知》明确了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接收安置的哪些环节加大对退役士兵的督促提醒:

  一是报到环节。规定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后,应当通过告知书形式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进行督促提醒,同时函商其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督促退役士兵按时报到。

  二是办理分配手续环节。规定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单位确定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退役士兵办理分配手续,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对未按时前来办理手续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出具告知书督促,同时明确其无正当理由超过告知书规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的,将单方面开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

  三是办理上岗手续环节。规定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接收单位提供的信息,对临近《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出15个工作日仍未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的退役士兵,再次给予督促。

  《通知》还要求,对因特殊情形不能按时报到和办理安排工作手续的退役士兵,各有关方应当给予关心关爱,工作中加强相互协作,一人一案研究解决,沟通和处理结果作出书面记录并归档。(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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