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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

2017年12月06日 2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工程师龙红山6日在北京表示,接下来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建立军工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当日,龙红山向媒体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谈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时,龙红山援引一组数据称:截至目前,在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范围内上市企业有108家,军工集团上市资产占比从2010年时的24.6%提升到42.3%。

  “沈飞、哈飞、大连造船厂、武汉造船厂、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等一批重要的军工企业都已改制上市。”龙红山说。

  不过,有媒体报道称国外成熟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率为70%至80%,中国十大军工集团整体资产证券化率仅为25.37%。各大军工集团中最优质的资产即科研院所,几乎没有上市。

  《意见》明确提出,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科学划分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控制类别,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

  “此次修订,我们将进一步缩小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的范围。”龙红山说,还将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改革范围。

  龙红山也表示,将从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军工企业上市的审查制度,规范上市后的资本运作,为社会资本营造更加公平、更加高效的投资环境。(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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