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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文剑指“以罚代刑”“不刑不罚”

最高检发文剑指“以罚代刑”“不刑不罚”

2021年10月11日 12:1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最高检发文剑指“以罚代刑”“不刑不罚”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简称为“行刑衔接”,实践重点多在民生领域。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11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及检方开展行刑衔接工作时坦言,“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最高检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共17条,包括明确监督方式、增强检察意见刚性、细化衔接机制等内容。

  杨春雷说,这份规定在内容上突出双向衔接并规定启动情形。他解释说,在正向衔接中,检察机关运用专业知识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在证据材料真实性、规范性方面,可以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在反向衔接中,对于不起诉案件的相关证据可以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在检察意见中列明刑事程序已经查明的事实,可以为行政处罚权的准确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中国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06件,同比上升5.5%;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2390件,同比上升2.2%。

  最高检此次还发布5个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广东戚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检方在依法查办恶意欠薪、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起诉前支付绝大部分欠薪,促成和解。

  该案案情显示,起诉前,犯罪嫌疑人戚某某支付拖欠工资约178余万元,取得了全体39名被害人的谅解,余25万元工资欠款未偿付。检方根据案件情况向法院提出六个月到一年的幅度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方量刑建议,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戚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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