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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立法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奖励和保护

重庆立法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奖励和保护

2021年06月21日 2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6月21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7月1日即将施行的《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重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黄源彪介绍,重庆市现行的《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自2000年5月施行以来,对维护正义、弘扬正气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00年至今,重庆市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155人,区县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1185人。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分六章,45条,以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为主线,重点从评审认定、奖励优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着力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明确,条例实施的具体工作由市和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负责。修改后的条例设立专章,增加条文,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加以细化和完善,大大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事迹突出的行为。

  何种事迹才能达到“突出”?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答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要求重庆市公安机关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事迹、贡献的认定标准,并根据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调查核实、完成认定、予以公示、书面告知等程序,依法开展认定工作。

  据介绍,条例有力扩大了奖励优待和权益保障的范围与内容。修改后的条例通过“奖励优待”和“权益保护”的规定,从原条例侧重对见义勇为人员个人的奖励优待和权益保护,调整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权益保护,从原条例侧重工伤待遇、社保待遇的保障,进一步扩展到后续治疗、就业、创业、入伍、就学、单位待遇、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就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护理等救治费用和误工收入、残疾(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财产损失的及时垫付所作的新规定,将更好地发挥见义勇为基金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到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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