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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疫情大考后的思考:亟需法律跟进、补齐疾控短板

专家谈疫情大考后的思考:亟需法律跟进、补齐疾控短板

2020年06月24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专家谈疫情大考后的思考:亟需法律跟进、补齐疾控短板
    河南省委统战部“统一战线建言献策双月谈”现场。 韩章云 摄

  (抗击新冠肺炎)专家谈疫情大考后的思考:亟需法律跟进、补齐疾控短板

  中新网郑州6月24日电 (记者 韩章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社会方方面面趋于恢复正常运转。那么,如何从这场疫情大考中汲取哪些经验和教训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河南省委统战部于23日下午举行的“统一战线建言献策双月谈”上,专家们建议亟需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补齐疾病预防控制短板。

  疫情暴发初期,河南省的一些防控得到网友普遍称赞。对于这些赞誉,身处疫情战场的农工党河南省委会副主委、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红霞坦言,其实背后也有深刻的教训。

  “翻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找不到指挥部如何成立,找不到相关部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找不到一级响应应该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黄红霞表示,因为应急预案是2014年以河南省卫计委名义印发的,文件层级太低,无法要求成立省领导挂帅的指挥部,无法明确其他部门的责任,“更遑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除此之外,疫情暴发之初,河南省同样面临防疫物资奇缺的问题,黄红霞介绍,这是因为河南省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是由2家医药公司承担的,“没有明确的储备数量要求,也没有严格的储备检查制度。”

  疫情期间暴露出的短板还有法律法规层面。

  据民革河南省委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周口市副市长秦胜军介绍,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层面只有2003年7月颁布的《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秦胜军表示,这些法律已经多年未修订,“法律滞后和位阶不一造成不便执行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黄红霞建议,这次抗击疫情当中新摸索出来的统一指挥制度、多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大数据追踪流调制度、社区群防群控制度、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制度等,都是抗疫的宝贵财富,需要尽快形成制度条文固定下来,推动河南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完善。

  黄红霞还建议,应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真正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允许疾控机构突破现行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数,允许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激发疾控队伍的内生动力。”

  黄红霞表示,还应尽快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像建设传染病院、传染病区,配套负压病房、实验室、负压车等,要有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秦胜军则建议,每5年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后需要修订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对于县乡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方面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秦胜军建议,可通过增加或调剂人员编制,鼓励高校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强传染病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训和储备工作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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