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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组合拳”化解行政争议 让“百姓告官能见官”

重庆出“组合拳”化解行政争议 让“百姓告官能见官”

2020年06月04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重庆出“组合拳”化解行政争议让“百姓告官能见官”
    图为重庆一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中新网重庆6月4日电 题:重庆出“组合拳”化解行政争议让“百姓告官能见官”

  作者 彭国威

  “哐”一声响,法槌落定,一股法律威严和法治权威,让在场所有人正襟危坐。

  这是不久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场“旁听庭审”现场。与众不同的是,旁听者共有431名领导干部,其中新提任领导干部426名,市管领导干部10名。

  让广大干部“回炉”当学生,一场别开生面的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课,就在这样的特殊环境下开讲。

  “旁听庭审”成课堂

  心里有“底气”,登台来“勇气”

  “行政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程序瑕疵如何自行纠正?”

  “区安监局不同意这个公司延期整改申请,这有没有合法性?

  ……

  火药味十足的庭审刚结束,在现场特设的“法官现场答疑”环节,旁听干部此起彼伏的提问声,让台上解答的法官应接不暇。

  2016年开始,这样的生动场景,就在重庆日渐形成常态。

  期间,重庆市司法局还会联合各部门,定期举行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培训,为了避免“形式主义”,每个学生最后都要接受专题考试。

  为何这么做?“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角度看百姓反映诉求,涉及的问题往往是多种多样的,牵涉的法律知识也会不尽相同,干部如果完全不懂法,一旦出现‘民告官’的情况,敢于‘登台’的底气就会不足,这是以往出现‘告官不见官’尴尬的一个原因。”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宽一言以蔽之。

  “每一次法槌起落,都像是在给我们敲响警钟。”九龙坡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宋泓在遇到行政应诉时,总会尽量出庭,同时还会要求区、镇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表率,“这样可以提醒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公权’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运行。”

  为了积极消除行政争议中干部“零出庭”现象,重庆还在部分区县试点推出了差异化考核标准:出庭单纯败诉,不扣分;不作为或乱作为,则扣分。

  通过多渠道助推,“隐形干部”就少了。统计显示,2019年,重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2035人次,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区县政府负责人和市级部门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率同步在提高。

图为重庆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某土地征收案的出庭应诉。受访单位供图
图为重庆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某土地征收案的出庭应诉。受访单位供图

  “繁简分流”促效率

  干部“跑起来”,群众“赞起来”

  不久前,万州区当事人程某认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误,准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立案审查环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发现这个行政处罚尚未生效,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尚需补正。

  “可以让我看看你接收到的拟处罚信息吗?”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从手机中反映违法事实的照片上,一眼就能认定违法事实有误。为了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直接通过电话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核实,行政机关知晓情况后,及时核查,随即进行了自我纠错。

  “要是让我们自己去补正,真不知道要折腾多久。”回忆这段经历,程某至今记忆犹新,“机关办事效率高了,百姓也就省心了。”

  “案未立、事已了”,让程某点赞的是重庆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积极探索实施的“繁简分流”审理机制。

  这一机制要求: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如政府信息公开类,一律采用当面答复或者书面审理,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对复杂、疑难的案件,如房屋征收类,则要通过现场调查、公开听证或专家论证,确保复议决定的公正性。

  “凡是后者,都力求干部‘下沉’到基层,让干群面对面交流,可以明显缓解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效果不言而喻。”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谢建军说,“我们还会严格控制案件延期或中止审理情形,非案件本身需要,原则上不因承办人时间问题进行延期或中止,同时对近几年中止的批复类积案逐步恢复审理。”

  几年里,《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重庆市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规范》《重庆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流程规范》等相继出台,为实现立案标准化、审理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

  体制理顺了,效率就高了。2019年,重庆涉及行政争议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超期,平均办案天数为43天。

  推行“结案不结题”

  做好日常“体检”,减少矛盾风险

  杨波是重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的一名年轻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有了处理结果,都需要做一个“行政复议决定书”,发放给当事人双方留存后,案件就可以结案了。

  但在查阅一些决定书的时候,记者在他书桌的醒目位置,同时还见到了“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身影。

  “几种文书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却截然不同。”说起这个,杨波脸上颇有光彩,“我们在工作中会着重强化后两项内容,在结案后发给行政机关参考,指出案件中发现的一些不足,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做好后续稳定工作等。”

  经获准后,记者随意打开一个相关文件,里面的一段内容映入眼帘:本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针对投诉处理未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相关处理程序也需要进一步规范。随后,给出了三条详细整改意见,并要求按期反馈处理结果。

  这就是重庆在解决行政争议中,根据相关规定强化的“结案不结题”工作法,将个案纠错与面上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达到“以案释法”“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目的。

  “因为建议书和意见书有回馈和跟踪过程,所以说案件‘结了’,但‘课题’却是动态的,可以一直讨论和深化下去。”重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处处长展光华解释。

  具体工作中,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及其由此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是矛盾多发领域,结案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就根据当地情况,引导地方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明确行为方式,实现项目工作的整体推进;农村一些地区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争议的矛盾较为突出,有不同职能部门对同一土地性质存在不同认定的情况,从而建议相关区县对辖区内土地颁证进行梳理、核实,实现部门信息的互通和统一;一些地区扶贫资金的公开透明度不够,则督促区县用好、用足扶贫政策,推进公开阳光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来源。

  展光华表示,从办案的实际经验来看,坚持个案监督与面上指导相结合,认真指出被申请人在工作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并督促整改,对于化解矛盾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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