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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从严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9种情形

公安部:从严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9种情形

2020年04月23日 1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23日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童碧山23日表示,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9种情形,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将从严掌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等5类从重处罚对象,坚决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

  最高检23日召开“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发布3件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公安机关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以及如何适用《意见》进一步开展打击工作的问题,童碧山表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7%左右”,他说。

  童碧山指出,从国内打击情况看,为逃避刑事处罚,黑恶犯罪组织成员呈低龄化发展趋势,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从境外黑社会犯罪的发展规律看,针对未成年人招募、吸收组织成员,教唆、引诱实施犯罪也是黑社会组织惯用手法。他表示:“出台此两高两部《意见》,对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童碧山称,公安机关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光荣职责。下一步,公安部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依法加大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是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意见》所明确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黑恶势力犯罪”的5种行为,主要有实施胁迫、教唆、拉拢、引诱、欺骗、招募、吸收等行为的成年犯罪人。

  二是从严打击。对《意见》规定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9种情形,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将从严掌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等5类从重处罚对象,坚决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将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查深查透,依法严惩。

  三是宽严相济。对偶尔被利用而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按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慎重、准确定性,不应认定为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的坚决不予认定。

  童碧山还表示,公安机关在抓好打击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工作,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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