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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内蒙古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2020年01月25日 2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内蒙古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玮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5日电 (记者 张玮)25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止到1月25日,内蒙古共确诊7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已波及4个盟市,7位患者共确定密切接触者87人。

  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许宏智在发布会介绍道,内蒙古在25日中午12点正式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发布会称,启动一级响应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地要在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各地要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并根据疫情处置需要,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区范围。

  许宏智称,启动一级响应后,建议采取的强制控制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学校、企业等单位可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另外,对从疫区流入人口要加强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许宏智说,启动一级响应后,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来往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对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等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开展群防群治,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居委会、嘎查村委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同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许宏智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全力支持指导各地区做好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守护好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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