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高法:刑事审判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

2019年10月17日 22: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新社记者 张娅子 摄  

  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电 (黄钰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深刻认识新时代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正确适用刑事法律,兼顾天理国法人情。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表示,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该重判的要重到位,该从宽的依法从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体现政策。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预防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精准把握案件性质和具体情节,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刑事审判不能对民意无动于衷,搞机械司法,也不能被舆论所左右,搞舆论审判。”周强指出,必须严格公正司法,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司法绝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

  会议提出,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要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把抽象的法律公正地适用到每一个案件中去,实现个案公正与类案公正、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编辑:于晓】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