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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方依法分别对林玉成、胥家鸣两案提起公诉

2019年09月16日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6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林玉成、胥家鸣两案提起公诉,对李军决定逮捕。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玉成(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玉成在担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辉南县委书记,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兼),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书记、主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胥家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胥家鸣利用担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主任、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对李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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