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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永征、蔡福浩决定逮捕

2019年02月20日 17: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滦平县委原书记蔡福浩决定逮捕。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永征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滦平县委原书记蔡福浩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蔡福浩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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