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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从重惩处

2018年11月28日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11月28日(记者 阚枫) 记者从最高法获悉,11月28日,有四名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便利条件性侵、残害女童的,对那些把校园学生为犯罪目标的,对那些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依法从重惩处。凡是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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