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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推动建立海上巡回法庭

2018年11月13日 15: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海口11月13日电 (记者 洪坚鹏)海口海事法院13日发布《海口海事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定位及具体举措,并正在推进建设海上巡回法庭。

  据了解,海口海事法院辖区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负责管辖海南省所属港口以及西沙、中沙、南沙等群岛和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以及涉海洋环境民商事案件等。

  《意见》指出,海口海事法院需依法审理管辖海域内的各种海商海事案件,以及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公海旅游等旅游消费新领域产生的海商海事案件,涉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案件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海岸带开发利用及管理纠纷案件等,并妥善处理航运、船舶纠纷。

  在探索海事审判程序创新方面,《意见》提出,选任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外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等。

  据悉,海口海事法院还将依托涉海行政单位所属船舶开展海上巡回法庭,在中国实际控制、业已开发、条件较为成熟的南海诸岛上设立岛屿审判点。(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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