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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黄少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09月21日 1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9月21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广东省纪委监委21日通报,东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滨海湾新区(东莞港)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少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黄少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少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黄少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少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少峰简历

  黄少峰,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广东东莞人,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7月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7年12月起历任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员、副科长

  2001年2月任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助理调研员

  2005年6月任梅州市梅江区副区长

  2005年12月任梅州兴宁市副市长

  2006年12月任梅州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7月任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8年8月任东莞市茶山镇委副书记、镇长

  2013年9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常委、第三师副师长、东莞市援疆工作队队长(副厅级)

  2017年7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东莞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东莞港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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